江西要求领导带头休假 限制不休者人数比例
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8年07月16日10:52 中国广播网

  中广网南昌7月16日消息 (记者胡啸 实习记者王文熹) 为避免带薪年休假成为一纸空文,江西省下发《关于认真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不仅要求领导要带头休假,还限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人数的比例。

  《通知》要求,凡是机关事业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工作人员,都应安排休年休假。各单位需结合实际,统筹安排,制定出本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,并将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人数,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在编人数的5%以内。

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不能休年休假,可移到下年度休假,如不能休年休假且在下一年度也难以安排补休的,应按规定支付未休假工资报酬。带薪休假的天数以及未休假工资的报酬按照国务院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执行。

  江西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介绍,此举是为了真正把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到实处,防止个别单位将年休假工资报酬作为货币福利发放,从而增加财政负担,背离职工年休假制度的初衷。


发表评论 _COUNT_条
Powered By Google
不支持Flash
·城市对话改革30年 ·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·诚招合作伙伴 ·企业邮箱畅通无阻